歷史學家說荷蘭人船堅砲利,那打敗它的鄭成功艦隊又有多厲害?






提及鄭荷海戰,史家一般含糊言之,但曰荷蘭人「船堅砲利」;事實究竟如何呢?

船砲的裝備方式大致有兩種,一種是舷側,相當於西方的Galleon(航行於大西洋上的方帆船),一種是集中裝在船艏,但是船舷會分佈其他較輕型的迴旋砲(swival-gun),相當於Galley(航行於地中海的划槳船)。

晚明以來戰船的裝備比較接近後者,例如戚繼光《紀效新書》(十四卷本)卷十二〈授器解〉當中給一號大船裝備的就是船艏兩門無敵神飛砲(每門千斤),船側大佛郎機(約200斤)八位、百子砲六位(40斤以下),二號大船船艏一門無敵神飛砲,船側大佛郎機六位、百子砲六位,以下類推。在揆一所著《被遺誤的台灣》中提到的鄭氏戰船只裝備兩門火砲,大概是指這種類型的裝備方式(太輕的火砲不計,只計算重砲)。


Bird’s eye view of Formosa-Tayouan-Taiwan and Dutch Fort Zeelandia 福爾摩沙-大灣-大員-臺灣與荷蘭人所建熱蘭遮城” by Blaeu –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bibliodyssey/8433409681/in/photostream. Licensed under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.

那晚明以來有沒有西式Galleon的舷側火砲裝備方式呢?其實是有。何汝賓《兵錄》卷十三:


「焚寇之舩莫如火,碎寇之舩莫如炮,大抵舩宜極新堅為佳,大固好,亦不必太大,隨海上雙桅皆可用也。將此舩下層左右約開銃孔,或三十處,或二十處,安置紅夷大砲,每門重二千三四百觔者,用一車輪架乘之,便於進退裝藥。此等大砲,每舩一隻或六門,或八門,左右排列;餘孔亦列千觔與五百觔之銃,必要五百觔為率者,方沉重不跳且送彈端直。至上層戰坪如用百子狼機等砲。大約一舩要兵百餘名,大小銃共五六十門,多多益善。」(粗體字係筆者所加)

這裡頭提到的舷側砲位不僅多達二三十處,而且遠比戚繼光所裝備的無敵神飛砲要重,兩千斤以上的有六到八門,剩下至少要五百至一千斤。重砲加上其他人員殺傷的迴旋砲等等加起來有五六十門。

而從其他史料中,我們可以得知上述這種舷側砲裝備方式不是紙上談兵。例如《熱蘭遮城日記》中荷方的一條資料,記述1633年鄭芝龍麾下的福建水師遭荷軍艦突襲後荷方的戰果報告;遭擊燬的「約有二十五到三十艘大的戰船,都配備完善,架有十六、二十到三十六門大砲,以及二十到二十五艘其他小的戰船」(江樹生譯注《熱蘭遮城日記》第一冊,頁105)由於這是荷蘭人的記述,可以認為鄭式的火砲即便是以荷蘭人的標準來判斷也是真正的重砲(相對於人員傷殺的輕砲)無誤。

除此之外,清代還可以找到以下資料:


孫旭《平吳錄》:「偽總兵杜輝,福建人,善水戰,造飛船六隻,長十丈,闊二十尺,兩頭尖銳,安柁,中分三層,上中兩層左右各安炮位三十六,下層左右各置槳二十四,其行甚駛。本朝水師圍守水道,輝駕飛船,兩面放炮,衝出水圍,到衡州裝糧,複衝圍入,如是者不一次。」

這是三藩之亂時用在衡州洞庭湖上的船隻,雖是湖面,但由於原本在明鄭麾下的將領引入了大型海船,所以連同原本海上所用的載砲標準也一併引進了。「(吳三)桂以兩人(杜輝、林興珠)為帥,守洞庭湖,因為造海上鳥船,出入洪波大浪如平地,大小銃炮布列左右首尾,所當糜爛。」(佚名《平滇始末》)

這類鳥船、飛船使用的數量也不少,清軍在洞庭湖集結的鳥船至少曾多達160艘(《平定三逆方略》卷三十六庚子),而萬正色從江浙出發要把明鄭趕出閩南沿海時帶了200艘鳥船(其中一大部分是從洞庭湖帶來的,見萬正色《師中紀績》)。

關於鳥船的砲位,陳良弼《水師輯要》是籠統的說「大鳥船,雙戰棚,兩層砲位各數十位。」

澎湖海戰時鄭清雙方艦隊的規模相對要小些,明鄭的砲船(38艘)、鳥船(54)、改作戰船的洋船(5)總共有97艘,而清軍鳥船才56艘。明鄭的砲船是怎麼裝備火砲的呢?施琅說是:


「每賊炮船安紅衣大銅炮一位,重三、四千斤在船頭,兩邊安發熕二十餘門不等,鹿銃一二百門不等。…查所獲紅衣大銅炮十二位,每位重有四、五千斤,炮子大者二十二、三斤,中者十七、八斤,次者十四、五斤。鉎(按:即鐵)銕大砲二位,每位重七千餘斤,用炮子三十餘斤。」(《靖海紀事》〈飛報大捷疏〉)

發熕的重量在五百斤,也就是說雖然明鄭把更重的火砲(四千甚至七千斤)安在船頭,但船舷兩側火炮的噸位也不小,至少符合「必要五百觔為率」的標準。

現在我們要問的是,這種火力對荷蘭人管不管用?


Herport Albrecht Zeelandia 1669” door Albrecht Herport – Albrecht Herport: Ostindianische Reißbeschreibung. 1669. (Collection W. Michel, Fukuoka). Licentie Publiek domein via Wikimedia Commons.

我們知道發熕大約是五百斤重,發射的鉛彈約重四斤(見鄭若曾《籌海圖編》卷十三〈銅發貢〉),也就是大約5.3磅。其實這比打到荷蘭船隻上的火砲彈沒重多少,而且看來明鄭許多船隻的火砲彈重並不到這個水平。江樹生譯註《熱蘭遮城日誌》卷四頁463:


「…那艘備有20門大砲的快艇’s Gravelande號,於離開此地航往基隆以前,跟那艘遭遇不幸的Hector號以及Maria號一起對中國人的戎克船作戰,她的船尾被敵人射了很多箭,她的船殼也被敵人用很多4磅和較小的砲彈射擊,但大部分的砲彈都彈回去了。…」

20門砲的快艇並不是荷蘭最大的船隻,根據明鄭抓獲的荷蘭俘虜所供稱,荷蘭援軍艦隊中「最大的船有人員九十到一百人,配備36,或37,或40門砲,比較小的船有人員六十到七十人,配備28,或24,或20門砲」(《熱蘭遮城日誌》卷四頁677),而比發熕等級稍遜的火砲對小船的效果尚且如此,無怪乎荷蘭人無視明鄭戰船。

當然明鄭還有安在船頭的三、四千斤甚至七千斤巨銃,彈重在24磅甚至40磅以上,這等火力要破壞荷蘭船隻應無疑義,但是由於華人對火砲的信仰而有使用上的限制。楊英《從征實錄》十二年戊戍(一六五八)八月十四日:


「此靈熕重萬斤,紅銅所鑄,係外國夷字。…容彈子二十四斤,擊至四、五里遠。祭發無不擊中。揭中頑寨並門闢虜炮城俱被擊碎,遠近聞風,俱云神物,後送歸藩,多助效靈。」

以及郁永河《裨海紀遊》〈鄭事逸事〉:


「然龍熕有前知,所往利,即數人牽之不知重;否則百人挽之不動,以卜戰勝,莫不驗。」

以上兩條都提到了使用靈熕之前要拜拜占卜等注意事項。於是在對付荷蘭人時就發生了慘劇:


「國姓有兩艘特別的戎克船,在這兩艘戎克船上有四門大砲,這些大砲被他們當作神明那樣供奉,這兩艘船每次都一起上陣對我方的船隻作戰,但那些大砲都不准發射,使他們非常傷心,因為他們每次擲籤(lot)求問可否發砲時,掉落下來的結果都是禁止並勸阻他們發射大砲。」(《熱蘭遮城日誌》卷四頁602)